泉州市部署全国文明城市总评迎检工作
坚持群众主体地位 构建齐抓共管大格局
本报讯(谢曦)6月2日,福建省泉州市文明委暨精神文明建设先进表彰会议召开,表彰2014—2016年度泉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第五届市道德模范,部署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总评迎检工作。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文明委主任郑新聪指出,2015年2月泉州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以来,全市上下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大力弘扬“接续奋斗、问题导向、合力共为、为民惠民”的创建精神,创城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对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总评迎检工作,郑新聪提出六点要求。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再上新台阶。紧紧围绕中央文明委提出的“一个全面推进,四个着力提升”总要求和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家居”城市总目标,深化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建成环泉州湾全国文明城市群。二要突出灵魂主线,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三要强化城市精细化常态化管理,让群众生活得更舒适。四要聚焦重点工作拓展,全面提升城市内在素质。五要坚持群众主体地位,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基础,集中开展文化传承、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移风易俗五项行动。六要加强组织领导,构建齐抓共管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