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青)4月28日,记者从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助力成都市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该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编制了“成都市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即《不予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明确在特定条件下,对100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对60项违法行为减轻处罚,对60项违法行为从轻处罚。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及“三张清单”的推出,是为了加强对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扶持帮助,通过依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激励市场主体及时自我纠错,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增强“免疫力”,为市场主体的成长和发展营造宽松的环境,助力经济恢复发展。从包容监管的角度出发,对主观上没有违法故意、客观上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可处罚款的,实行“首错免罚”,鼓励和引导违法行为当事人改正轻微违法行为;从审慎监管角度出发,清单排除了对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与民生安全有关的事项,对此类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