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明办近日联合出台的《江苏省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引发业内关注。详列如“违反国家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造成餐饮严重浪费”等12项涉及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以及如“未履行宣传引导责任,对旅游者不文明行为未及时进行劝阻,放任旅游者发生严重旅游不文明行为”等7项关于旅游从业者的不文明行为。加强监管,向不文明旅游行为说“不”,江苏的举措远非孤例。围绕落实、落细中央相关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近年来全国各地的类似做法有许多,其目的只有一个:以文明旅游促进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将“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作为“十四五”发展主要目标之一。对文化和旅游工作而言,文明旅游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切入点。
一方面,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是社会发展的“减分项”。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旅游业飞速发展,旅游基础建设不断夯实,各景区人流增多。然而,对旅游中各类不文明行为的报道也越来越多,部分游客的乱涂乱刻、无理取闹、插队打架等行为,让美好风景变味;无良旅游从业者的违规收费、欺客宰客等行为,让轻松愉悦之旅变成“花钱买罪受”。
另一方面,促进文明旅游直接作用于社会文明发展,助力国人文化自信的提振。文明是现代化国家的显著标志,文旅工作者致力于文化繁荣、文明兴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序良俗,不仅能给景色“加成”,让大好河山更美丽,更能彰显公民的文明素质。当然,这既需要游客个人素养的提高,也需要景区、旅行社等旅游产品供给方提供更加便利的相关旅游设施与条件。
实际上,以文明旅游促提社会文明程度,文化和旅游系统早已发力,无论版本更新的《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还是新近出台的《关于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乃至不断建构完善的“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等,文化和旅游系统围绕完善顶层设计,“硬”规定与“软”倡导多措并举,近年来的成绩有目共睹。
今年召开的全国文化和旅游厅局长会议明确,构建和完善社会文明促进和提升工程被列入“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的战略任务清单。对广大文化旅游工作者来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加强文明旅游工作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