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煤黄陵矿业二号煤矿荣获延安市“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先进集体”称号

 

    本报讯(李依)近日,陕西省延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陕西陕煤黄陵矿业有限公司二号煤矿荣获“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以来,该矿始终坚持“安全是一切工作之首”理念,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细化岗位职责;全面推进NOSA管理要素与灾害超前治理、人的安全行为治理等管理举措有机融合;推行“标准+制度+考核”和“彰优秀+反三违”的“3+2”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顺利通过陕西省应急管理厅等级初审,目前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化水平;持续深入推进现场安全管控力度,扎实开展“安全互检、双向考核”“安全集中整治”“安全攻坚”等系列专项活动。

 

当前:3版(2021年08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