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之手 阻断“大胃王”的浪费流量
李英锋

 

    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日前印发《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方案》要求,禁止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通报批评或节目停播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据12月17日中新网)

    吃喝本是维持人们基本生存、成长需求的饮食摄入方式,却被一些人开发出流量功能,做成一门生意。之前,吃播、喝播一度非常火爆,冒出很多“大胃王”“酒仙”,以胡吃海喝为主题的短视频并不少见。在舆论的质疑批评声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制造的法治气场震慑下,相关平台、媒介采取了治理整顿措施,有关大吃大喝的音视频呈现出明显减少之势。但是,它们并没有彻底退出传播舞台,在一些平台依然可以搜索出不少吃喝视频。有些吃播、喝播表面上转型了,披上了探店试吃、美食品鉴等外衣,实质上却换汤不换药,还是以吃得多、吃得怪为卖点,有些人甚至还“转变思路”,当起“宠物吃播博主”,让宠物当起“大胃王”,吃各种乱七八糟的食品。

    四部门此次印发的《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向吃播、喝播又发出一声当头棒喝,且有刚性的追责措施做保障,无疑能产生很强的震慑、警示、教育作用。

    需要强调的是,随着《反食品浪费法》落地,向大吃大喝音视频说“不”已经成了一项硬性法律要求。《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第三十条还对违法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设定了责令改正、警告、罚款、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以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罚则。显然,这条法律禁令不仅划出了法律红线和禁区,还接上了“高压电”。四部门印发的《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是对法律的严格贯彻执行,把法律要求变成具体的工作要求,让法律从纸面走向了监管实践。

    如此,遏制大吃大喝音视频的制作、传播,就从政策干预、行政干预、舆论干预变成了法律干预,法律干预具有统一、标准、强制、权威、长效的优势,给广播电视、网信等部门提供了“长了牙齿”的法律武器,提供了更有力的监管手段,能够倒逼相关平台、媒介增强底线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守住底线,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封堵大吃大喝音视频的制作、传播路径。管住了相关平台和媒介,就能产生监督传动效应,间接地管住吃播、喝播或短视频制作者,就能有效阻断大吃大喝音视频的“浪费流量”。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既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法律义务。大吃大喝音视频具有不文明和违法的双重属性,向社会传递了负能量,对公众形成了误导。监管部门瞄准相关平台和媒介靶向发力,打出法律重拳,抓住了治理大吃大喝音视频的关键,效果可期。

当前:B4(2021年12月22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