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发力,环环相扣治理“僵尸车”
孙天骄

 

    “僵尸车”看似小事、私事,实则考验着一个城市治理水平和精细化管理程度。只有各相关部门尽早出手、主动作为,车主别任性、自觉遵守法规和社会公德,公众给与支持、积极参与,才能让“僵尸车”尽早消失,才能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涵养城市文明。

    未来如何更好地治理“僵尸车”问题?

    首先,完善立法,让“僵尸车”治理有法可依是关键。法律专家指出,“僵尸车”仍属于民法规定中的“物”,其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但如果“僵尸车”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公共利益、有一定的安全隐患等,那么就应该依法治理。

    同时,需要在立法层面解决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认定“僵尸车”,包括认定的依据、程序、认定的主体(主管单位)等;二是认定以后的处理程序,比如被认定的“僵尸车”,需要联系所有权人或使用人、管理人通知其自行处理,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处理的,可以采取拖离、报废等手段,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所有权人或管理人承担等;三是对于无法联系到所有权人或管理人的“僵尸车”,可以采取暂时拖离,存放在指定地点的办法,若已经达到报废标准,出于安全考虑及经济成本的角度,可以在做好登记的前提下进行报废处理。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可以与公证机构建立联系机制,在通知权利人以及采取处理措施的过程中都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记录,以便发生纠纷时可以证明处理程序的合法性。

    其次,需进一步完善车辆的报废制度。执法人员建议,如果车辆达到报废标准,但不去报废也不上路行驶,这种“僵尸车”是否属于违法、车主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交警等有关部门是否可以对此类车辆进行回收等,应该明确法律责任。

    再次,应发挥物业及社区的“近接”作用。对于停放在小区内的“僵尸车”,可以让物业公司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对于异常停放的车辆及时联系车主了解情况,同时提出解决方案。另外,在处理时可以请社区居委会介入,帮助解决“僵尸车”停放背后的实际困难,环环相扣治理“僵尸车”。

 

当前:A4(2022年02月22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