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宁文)6月6日,青海省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表彰了2020—2021年度市级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标兵)、文明校园和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通报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今年重点任务,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聚焦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主线,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深化文明创建、文明实践、文明培育,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全力推动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指出,要在统一思想认识、抓好工作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推动西宁文明城市建设向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更高水平迈进。要在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上下功夫。切实把创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优化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要求,对标指标体系,明确责任分工,逐项抓好落实,努力在创新载体上出思路、在具体措施上出实招、在培育特色上见成效。加大督查力度,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表面文章,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落细落实。激发全民参与热情,形成“全民参与、全域创建、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让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