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地名焕发文化传承之光
周荣光

 

    近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强调,要把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放在更重要位置,深入研究我国行政区划设置历史经验,稳慎对待行政区划更名,不随意更改老地名。

    据统计,从1986年至2014年,我国已有6万多个乡镇名和40多万个建制村名被废弃。这种趋势的出现,对如何保护那些承载着历史和文化意义的老地名,无疑是一个重要考验。而此次由中央层面就这一问题再次提出要求,也更明确说明这一问题的重要性。

    老地名是一个地方的特殊记录与发展见证,是当地文化历史传承的重要载体,也是历史赋予当地的重要财富。老地名的命名和传播过程,很自然地会融入当时的社会价值、文化取向,从而蕴藏宝贵、丰富的文化历史内涵。由于地名具有较好的稳定性、继承性,很多在社会其他领域已难觅的社会观念、地理特征、语言习惯也融入其中,成为一种文明的活化记忆,今天的人们也可以从中了解历史上多彩的自然、文化现象,从中体味文明的踪迹。

    老地名不仅指向某一特定的地理空间,更蕴含着地方风物、人情习俗、语言习惯、历史事件等丰富信息,有着当地人熟悉的丰厚文化,保存着人们的记忆与情感,有利于增进人们的文化认同感、归属感与自豪感。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要加快城市更新的步伐。但更新不是更替,更不是随意拆除和任意更换。城市更新不仅应记住老地名,不随意更改老地名,更需要不断提高对老地名的重视和发扬,通过进一步挖掘地名背后的故事,将其承载的深厚历史文脉传续下去,以擦亮文化名片、留存城市记忆、提升城市形象。

    从更深层次的意义讲,遍布全国各地的诸多老地名,记录着中华古老文明的前世今生,展现着中华民族在不同时代对生存空间的开发、认知和创造,具有独特的文化传承价值。当前,各地对传统地名的重视程度在不断提高:譬如北京市公示了首批583处首都功能核心区传统地名保护名录,长沙市公布了第一批210条历史地名保护名录,济南市也公布第一批100个传统地名保护名录……保护传统地名已经成为许多地方擦亮文化名片、提升城市形象的生动实践。做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不随意更改老地名,已成为城市更新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今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新修订的于5月1日施行的《地名管理条例》,其中专设“地名文化保护”专章,规定“地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对地名进行命名、更名”等,为地名文化保护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法治保障。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又明确要求稳慎对待行政区划更名,再一次传递出保护老地名的积极信号。应根据中央要求,将保护具有历史和文化内涵的老地名落到实处,贯穿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的全过程,让地名更好地承载历史记忆,将其中蕴含的浓浓乡愁、流淌的乡土味道、积淀的城市文脉,有机融入到新时代的发展进步中,让其在城市肌理的更新中留下历史的厚重与温度,焕发出文化传承之光。

 

当前:A3(2022年07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