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培文明沃土 增亮检察底色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纪实
常雨凝  李琳

 

    近年来,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树立检察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工作发展的总抓手、原动力,以打造“忠诚检察、正义检察、阳光检察”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党建引领,依法忠诚履职,强化责任担当,实现了精神文明建设与检察事业发展同频共振。该院连续三届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先后获得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模范职工之家、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30多项荣誉称号。

    健全创建机制

    凝聚文明创建合力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台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将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党建工作、检察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建立了一把手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治部统一协调,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全体干警积极行动的“五方联动”创建大格局,形成了力度统一、多轮驱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该局积极探索“党建引领+文明创建”新模式,以党建引领推进文明创建各项工作开展,党建提升大局意识,促进全局人员协调配合,实现了文明创建工作的上下同心、纵横同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思想统一起来,把力量凝聚起来,实现“事合、人合、心合、力合”,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夯实创建基础。

    强化党建引领

    升华文明创建之魂

    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要抓手,以强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示范带动,建立健全“党建+文明创建”机制,打造“融心、融力、融智、融创”的“四融”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文明单位创建中的领导作用、党员在创建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开展红色教育、专家授课、党员进社区等多种形式,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让“有自信、尊道德、讲奉献、重实干、求进取”的文明理念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价值追求。

    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巩固深化“两项教育”成果。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安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到学深、弄懂、悟透、做实;结合主题教育,定期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推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落细,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担当检察使命的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党员干部党史学习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增进家国情怀;深入学习落实《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不断提升干警的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职业行为。

    聚焦文明实践

    引领社会文明风尚

    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党员进社区、无偿献血、居民小区环境治理、助力三夏生产、秸秆禁烧等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工作人员坚守新冠肺炎疫情隔离点20余人次,派出志愿者500余人次,奔赴社区、帮扶村、分包小区助力核酸检测、查验两码一卡工作,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展现了检察作为。

    积极开展“四送一助力”活动,到分包社区、分包村、隔离点慰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宣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干部群众自觉践行,提高文明素养;走进辖区学校,开展以“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夏季“同心防溺水”专题安全教育等法治宣传40余次,受益群众2万余人。

    聚焦主责主业

    彰显文明创建成果

    该院以文明单位创建助推检察效能提升,引导干警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全面履职法律监督职能,将“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落实到每一起案事件的办理中。守护群众饮水安全公益诉讼,为群众饮用水安全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协助农民工讨薪民事案件监督,依法捍卫人民合法权益;助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守护农村水质和土壤环境改善……一桩桩案件彰显检察担当,一件件实事浸透为民情怀,为文明创建注入法治力量。

    文明花开满庭芳,正是检察好风景。召陵区人民检察院走出了一条具有检察文化特色的文明创建之路,打造了党建品牌阵地、特色检察文化、多元普法释法等品牌项目,为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展望未来,承载着光荣与梦想的召陵检察人将立足检察职能,巩固深化文明创建成果,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激发文明创建凝聚人心、鼓舞精神、集结智慧的无穷力量,续写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文明新篇章。

 

当前:B3(2022年08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