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推出不文明行为治理清单


    本报讯(郭燕群 罗子莹)9月14日,笔者从《南宁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了解到,该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类的专项政府规章立法。

    《办法》分为“总则”“文明行为倡导”“不文明行为治理”“促进与保障”以及“附则”五个部分。针对近年来“扶不扶”的相关争议,《办法》旗帜鲜明地倡导守望相助、互相关爱,鼓励为需要紧急救助的人员拨打电话、提供必要帮助,鼓励具备急救技能的公民对需要急救的人员实施紧急救助,鼓励公民采取合法、适当的方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实施见义勇为行为。《办法》还明确提出了“依法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合法利益”,在医疗、基本生活、住房、教育、就业等方面给予其优先照顾,并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实施见义勇为的人员给予援助、帮扶、奖励和支持。

    《办法》开列了11条不文明行为“重点整治清单”,除了广场舞扰民、地铁(公交)上电子设备声音外放等近年来备受关注的行为外,还将“制作、复制、发布违法信息以及影响网络生态的不良信息”列入其中,要求网信等相关部门加强网络空间生态治理、维护网络传播秩序,依法治理公众账号、直播带货、知识问答等领域的不文明行为,治理互联网虚假信息。此外,《办法》还将“不依法履行传染病防治义务,不配合执行相关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以及应急措施”列入“重点整治清单”。

当前:B1(2022年09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