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覃海明)9月20日是全国第二十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在南宁市民中心举行了“喜迎二十大 展文明新风”——2022年南宁市学习宣传《南宁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展示交流活动。
今年8月,南宁公布了《南宁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出台《办法》是南宁市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的具体举措,是实施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发挥政府立法补充性、实施性作用的有效途径,是政府立法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益实践,也是南宁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有力抓手。
活动通过6个城区现场视频连线的方式,展示了南宁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市民学习贯彻落实《办法》所开展的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引导市民主动参与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激励和弘扬文明行为,形成贯彻执行《办法》的强大合力,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