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制定法规保护历史遗存、守住文化根脉
以法治精神延续历史,守望未来
箐枞

 

    3月31日,“倾城之恋——广东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物展”在南越王博物院(王墓展区)揭幕。本次展览是首个由广东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联合举办的文物展,展示其各自特色及相通内涵,开创了文物联展新模式。

    城市是人类走向文明的伟大创造,是文明成果的荟萃之地。中国悠久的历史孕育出了一批因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发生过重大历史事件而青史留名的城市。自1982年国务院公布首批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起至今年3月15日批复同意将云南省剑川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共有142座城市被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并对这些城市的文化遗迹进行了重点保护。

    3月15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除了国家层面制定的有关法规、方针、政策之外,近年来,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在摸清底数、掌握历史和现实状况的基础上,制定、统筹、完善地方性法规和规划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 泰安、威海相继出台地方性法规保护历史文化资源

    2023年2月1日,《泰安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以下简称《保护办法》)正式施行,为更好地做好泰安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保护办法》共六章三十六条,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和泰山文化为立法主旨,在保护规划、保护名录、保护措施、传承利用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山东省泰安市2007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已经形成相对完整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制度体系,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21年市政府将《保护办法》列入政府立法计划,经过征求意见建议、多次修改完善后,2022年12月7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今年2月1日正式施行。

    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泰安市将全面落实《保护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职尽责,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调推进,共同做好保护工作。强化保护措施,坚持规划引领、建立保护名录、落实保护责任、加强保护管理,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取得实效。做好传承与利用,采用渐进式、微改造的方式,构建多层级多要素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体系。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依法参与活化利用和保护工作。深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对历史文化保护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各级各单位在工作中贯彻好、落实好,激发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保护工作。

    《保护办法》施行一个月后,3月1日,《威海市刘公岛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作为山东省威海市围绕加强刘公岛保护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条例》以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立足于新时代的需要,为刘公岛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作出明确的规划,对相关责任范围予以划分。《条例》颁布实施,既符合当前刘公岛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也为今后刘公岛发展指明了方向,对推进依法治岛、加强品牌塑造、提升保护利用水平,全方位打造“中华民族警醒之岛”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撑。

   ◆ 衡阳启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

    3月2日,衡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衡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调度部署会,这标志着湖南省衡阳市正式启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工作。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规划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站位要高、质量要好、特色要明、推进要快的要求,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完成条例的立法工作,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衡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制机制、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解决措施。要聚焦重点难点,妥善处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公共利益和局部、个人利益的关系,硬实力和软实力的关系。要坚持精准立法,做到权责利精细、框架结构精干、条款内容精炼,彰显衡阳特色。

    据悉,衡阳市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目前有2片历史文化街区、52处已公布的历史建筑、467处文物保护单位。条例制定出台后,将有效填补衡阳市历史文化保护的法规空白,推动衡阳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利用。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8月对条例草案进行初审,明年1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 南京对老城开发行为划出底线和红线

    3月22日,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城风貌管控严格控制老城建筑高度规划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这一规定将严格控制老城建筑高度,形成具有城市特色的老城天际线,彰显历史文化名城风貌特色。《规定》有效期为5年。

    南京老城是指明城墙范围内,以护城河(湖)对岸为界,总面积约50平方公里的地区。

    南京市要求,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老城高度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各类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突破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新建建筑高度、不得减少开敞空间的用地面积、不得破坏重要的历史空间关系。

    根据《规定》,南京老城范围内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的新建高层建筑应当进行景观视线影响分析、编制城市设计图则并纳入规划条件;在设计方案审查中,建筑体量、风格和色彩应当与历史风貌、周边环境、既有建筑相协调。

    其实,2003版南京老城更新保护规划及2010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都对老城区建筑做出了严格的控高要求;2017年出台的《南京市老城建筑高度规划管理规定》,更是在历史地段、大型敞开空间等方面提出控制性要求。此次发布的新规,进一步细化了标准要求和实施方式,新规细则并不止于高度控制,还涉及容积率控制、开敞空间管理、老旧小区更新等,目的就是对相关开发行为划出底线和红线。

 

当前:A4版(2023年04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