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吕欣)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广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等8个方面提出27条主要措施,进一步加强广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
依据《措施》要求,广西将进一步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合理配置乡村两级医疗卫生资源,从注重机构全覆盖向注重服务全覆盖转变。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信息化水平,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乡镇卫生院开展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能力,拓展乡镇卫生院康复医疗、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服务功能,健全急诊急救和巡诊服务体系;加大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力度,强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和中医药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