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过期药要“对症下药”
◎ 潘铎印

 

    近年来,随着公众健康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习惯在家中备一个“小药箱”,放置感冒药、肠胃药、消炎药等常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据广药集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数据,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备有小药箱,但80%以上家庭没有定期清理的习惯,90.1%的被调查者有将过期药品随意丢弃的经历。

    过期药品属于特殊垃圾,其中含有大量化学物质,甚至有毒物质,如果大量的过期药品随意丢弃到生活垃圾里,并随土填埋,就会对土壤以及水源造成巨大危害。目前,过期药品属于危险废弃物品,已经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管理。人们对于过期药品的处理比较随意,有人不以为意仍然选择服用;有人随手扔至垃圾桶;还有人专门回收过期药品将其投入市场。这些处理方式给个人健康和生态环境带来的严重损害不容忽视。

    据媒体报道,目前我国不少地方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如:2004年以来,上海每年举办“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宣传、引导市民清理过期药;2022年,山西太原市开展“家庭过期药品集中定点回收”活动,设立153家定点回收点;2018年起,多家医药企业成立家庭过期药回收联盟,定期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开启线上回收服务,全国200多个城市的6000多家药店可进行线下回收。然而,药品回收工作的实际情况并不如人意,缺乏法律制度的规范,过期药回收成效不明显。有调查显示,我国每年因药品过期造成的浪费达1.5万吨,家庭小药箱滋生了大浪费。

    处置过期药要“对症下药”。政府部门应建立长效的过期药品规范回收机制,建立过期药品回收网点、集中处置等体系,把回收过期药品作为各药房、医院、卫生室等药品经营户或诊疗机构的义务,定期定点收集家庭过期药品,解决群众投放难题。推进过期药品规范处置,政府指定相关部门或第三方定期收购,统一收集到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规范处置,防治环境污染,减少社会危害。加强宣传,提升公众和企业的科学观念和自律意识,普及用药知识,避免公众过度囤药,提高过期药品危害性的认识,不随意处置过期药品。

    推动药品小剂量包装。在尚未建立完备的专门回收机制的情况下,推动药品包装改革,规定药品有限制包装销售,从根源上减少过期药品产生,也是一个重要工作。

当前:B4版(2023年09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