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践行
◎ 林鸿基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国家安。基层社会治理不仅关系着我国的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地位和作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质量,巩固基层社会治理成效,是新时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而“枫桥经验”是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历经不断创新和发展,以一个个基层社会治理的鲜活故事,书写着新时代中国特色基层社会治理的新篇章,为持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新时代的基层社会治理,要深刻理解“枫桥经验”的本质内涵,抓住“枫桥经验”的精髓要义,把握“枫桥经验”的基层基础,最大限度将矛盾风险防范化解于基层核心,赋予“枫桥经验”新时代内涵,开创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局面。

    一、“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概述

    “枫桥经验”是指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所创造的“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各地借鉴利用“枫桥经验”实施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方向指导,推动了“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丰富与发展。从内涵本质上说,“枫桥经验”将基层作为治理的主要目标,始终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当作“枫桥经验”的核心,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凸显“枫桥经验”的本质属性,同时积极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互融合的治理方法,集中体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中国智慧,真正为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贡献。

    作为一切治理的基础,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根基和重点。在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的背景下,社会多元化趋势愈发明显,这对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因此,要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满足国家与人民对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求。具体来说,要坚持党的领导,凝聚社会各方治理主体的力量,打造多元化治理共同体,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将维护人民的利益、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当作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后,在新模式、新经验、新方法的总结和归纳中,持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发展。

    二、“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关系

    “枫桥经验”的时代化发展,集中体现了基层社会治理方式的优化与完善,新时代借助“枫桥经验”赋能基层社会治理,首先要厘清二者的内在逻辑关系。一是“枫桥经验”诞生于基层社会治理。“枫桥经验”在本质上是一种基层社会治理方式,一方面,“枫桥经验”包含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治理理念,另一方面,“枫桥经验”中自治、德治与法治综合施策这一根本途径,蕴含着深厚的基层社会治理文化内涵,最后,基层社会治理为“枫桥经验”的丰富与更新提供了支持,随着基层需求的多样化发展,基层矛盾也呈现出多样化和多层次的特点,因此基层社会治理经验也在随之增加,为“枫桥经验”内容的补充和完善奠定了基础。二是“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与中国国情相适应。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广大人民的现实需求发生了变化,精神需求日益凸显,在此背景下,基层社会治理和“枫桥经验”的范围也在不断拓宽,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已经被全面覆盖。同时,为积极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二者也实现了治理理念的不断更新和治理方式的不断丰富。从这几方面来看,二者都是基于中国现有国情,与时俱进地取得了新的发展,同时又以相互促进、相互作用的方式共同推进我国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实践成果,是体现其价值意义、凸显其与基层社会治理内在关联的重要方面。首先,“枫桥经验”是基层社会治安维护的典型案例,基层社会治安是人民群众和谐稳定生活的重要保障,枫桥治安队伍、治安场地、治安平台的建设,无一不彰显着基层公安工作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治理理念,为维护当地基层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其次,“枫桥经验”中的多元化调解矛盾纠纷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内容,基层矛盾的有效预防、应急处理和反思总结工作,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工作,只有处理好基层矛盾、解决好基层纠纷,才能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幸福。而“枫桥经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利用人民调解制度来化解矛盾、消除纠纷,打造有温度的社会治理;“枫桥经验”积极开展矛盾预判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矛盾采用宣传、走访等形式将其化解,采用“四防并举”的手段,从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层面提供全方位的安全保障。最后,“枫桥经验”中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机制的建立,是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有力参照。“枫桥经验”从诞生之日起就集中彰显了群众参与的优势,以基层群众干部共同的利益目标为导向,以协商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进而凝聚各方共识,发动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力量,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治理队伍持续发展壮大,创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构建提供了范本支撑。

    三、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践行路径

    强化党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是贯彻落实“枫桥经验”的基础要求,不仅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还要充分展现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组织领导作用,利用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优势,吸纳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形成多元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因此,一方面要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团队,注重基层党组织中领导人才的选拔任用和培训发展,积极完善干部人才的激励机制和考核评估机制,以此来激发基层干部的参与积极性,提高基层干部的自我责任意识,增强基层干部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另一方面要加大基层干部的监督与管理,通过制定党员干部管理制度、明确基层干部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健全基层干部监督机制等方式,推动基层党员干部的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得以提升,促使其时刻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智慧和力量。在此基础上,各地基层社会治理者要主动学习并落实党政一体化领导模式,在党委的领导下,由政府牵头,打造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

    持续性推进“三治”融合,是新时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践行“枫桥经验”的有力保障。强化德治的浸润作用、法治的规范作用以及自治的激励作用,为系统化、专业化、科学化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建立夯实基础。一是要注重德治的教化作用,以更柔性的方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人文属性。比如基于当地人文环境和民风民俗,制定切合实际的村规民约,以此来保护当地村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大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力度,树立家风典范,创建道德讲堂,真正实现对人民群众内心道德的激发,夯实群众自治与法治的基础。二是要筑牢法治根基,依照法治原则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一方面要建立一支高质量的法治工作队伍,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升党员干部的法治综合素养,加大对党员干部法治工作能力的培育,引导党员干部采用法治手段满足人民群众的迫切诉求,采用法治手段化解人民群众的内部矛盾。另一方面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多措并举推进法治工作的全面开展。具体来说,可采用配备法律顾问、举办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及推动人民法庭法治化建设等方式,以法治来保障自治与德治。三是要发挥自治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在党组织领导下,以政府职能部门为主导、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基层社会治理框架,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化解民事纠纷、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增强并巩固矛盾就地解决的成效。

    用科技赋能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扎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智能化和现代化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信息化建设,依托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技术及云计算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信息化工作平台,健全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实现基层社会治理各主体之间的信息互融互通。另一方面,要注重搭建基层社会治理信息化服务管理系统,收集整理人民群众的意见与要求,为人民群众提供社会治理服务和法律服务,利用数字化优势广泛收集民意、集中民智,打造线上线下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与核心,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矛盾最突出的地方,因此,必须把强化基层治理当作国家发展建设的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践行,是基层社会治理转型升级的有效方式,展现了由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夯实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基层根基。因此,要充分挖掘“枫桥经验”中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坚持党的领导,推进“三治”融合,依托科学技术,切实提升基层社会的发展质量和水平。(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

当前:B2版(2024年07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