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让咬人学生当众道歉遭家长起诉 法院驳回诉求

    据媒体报道,一名学生在校期间扎、咬其他同学,老师与涉事家长进行沟通,并在班会上要求他当众道歉,被学生家长告到法院要求学校赔偿两万元。法院认定,老师的行为属于教师正常行使教育惩戒权,驳回家长诉求。

    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校园管理民事纠纷典型案例,该案例为其中之一。最高法提到,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承担着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行为。

    审理法院认为,某学校老师批评并要求李小某向同学道歉的行为,属于教师正常行使教育惩戒权,本案现有情形不足以证明某学校对李小某的管理行为存在超越或滥用教师教育惩戒权的情形,故判决驳回李小某家长的诉讼请求。

当前:1版(2025年04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