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要做有“态度”的志愿者
赵德眉
        2月17日上午9点,河北邱县新马头镇机关80多名党员志愿者,利用周末时间来到该县新太镇村清扫垃圾,助力美丽乡村建设。(2月21日《人民日报》3版)
  党员利用周末空闲参与美丽乡村的志愿活动,把时下群众生活里的热门志愿者话题同党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机地结合起来,不仅显得特别的应景,更彰显了一种“态度”。以党员名义做有“态度”的志愿者,是凸显普通党员形象的最好展示,也是永葆党员红色气质的有效途径。
  党员要有“态度”,就要有奉献精神。当前,“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已广为社会所接受,志愿者公益服务在社会各领域风起云涌。毋庸置疑,党员是不缺乏奉献精神的,在美丽乡村建设、“三下乡”活动、网络舆情宣传、文明城市创建中都活跃着他们的身影。党员要多多参与为党分忧、为国奉献、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多用“群众视角”看问题,在奉献中回答“我为什么入党”这个根本问题。毫无疑问,党员志愿者活动是一个很不错的嵌入载体。
  党员有了“态度”,群众才能入戏。党员志愿活动这么能吸引注意,关键在于干的事情对准群众的胃口,贴近群众的需求。“贴近”这个词说说很简单,但是要做贴近群众的活动并不容易,生活中很多劳心劳力的活动因为远离真实生活而不被群众接受。上下同欲者胜,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让群众分分钟入戏,党员就要从最真实有力的身边事做起,从群众生活最密切相关的小事做起。同时,党员要让自己的身份亮起来,把“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感觉传达给群众,让自己的行为严起来、责任担起来,树立合格党员的好样子。党员志愿者只有做到同群众打成一片,才能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
  党员的“态度”具有示范性,有利于引领群众做出合适选择。如何干事并且干好事,不仅仅是单纯的解答题,而是要有判断能力的选择题。人生的选择是一个宏大的话题,无论是帮扶他人、打扫卫生,还是维持秩序、咨询服务,党员志愿者的这些具象化的活动都只是提纲挈领的手段,关键是群众能够从党员的亲力亲为中和志愿传递的精神特质中,提升对志愿服务的认知,收获价值性精神产品,有所感悟、有所兴趣、有所效仿。
  党员要做有“态度”的志愿者,要把热爱人民落实到深刻的理性认识和具体实践行动中去,不仅要“身入”,更要“心入”“情入”。惟有如此,党员志愿服务才能成风化人、凝心聚力。
当前:A4(2017年03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