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诚信成为“3·15”最核心内涵
雷泓霈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和消费维权行动,“3·15”固然需要对不良商家严惩不贷。但借助这样一个有影响力的公共大舞台、舆论大平台,开展诚信宣传、商业美德的传播,同样重要而不可或缺。
比如商界精英和成功的商人,多是诚信经营者, “一诺千金”“内不欺己,外不欺人”;日常生活中,受人尊敬者也多是诚信之人,当今社会,诚信已成为了“第二张公民身份证”。让更多人发自内心的将诚信品质当做重要生活规则,“日用而不觉”。
“3·15”的核心内涵不是处罚了多少伪劣商家、揭穿了多少商业黑幕,一年就“3·15”这一天、央视也只有一台“3·15”晚会,其“打击效应”和威慑力毕竟有限,“3·15”的内涵是通过宣传,让“3·15”焕发出微而著的美德感染力、诚信凝聚力、守法经营的向心力,让诚信成为越来越浓的公共氛围和社会氛围,而这比“处罚效应”,更有价值和现实推动力。
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诚信宣传有一定的抽象性,好说不好做,好讲不好理解,我们要通过“3·15”的案例,认识到诚信经营带来的和谐效应、“不诚信经营”带来的撕裂效应、精神摧残效应,并生出更多对诚信的认同感、敬畏感。
对于“3·15”而言,热闹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要通过社会热闹、公共重视、全民参与,把健康的文化和精神理念,渗透其中,广为传播,提升公众对优良的社会文化、道德发展的认知和践行,要知道,我们通过“3·15”活动,将诚信的内核融铸其中,让诚信成为重要品质和灵魂,也是对节庆文化的一种推陈出新,对“3·15”内涵的一种深度挖掘。
“君子养心,莫善于诚”,消费者和经营者要共同努力,让商业诚信、精神诚信成为“3·15”的重要的内涵,助推诚信发展更上一层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