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用诚信解读“3·15”
吴新德
  “3·15”是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的“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旨在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为了让“3·15”的影响力达到最大化,我国在每年的“3·15”都要举行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并从1991年起就开始举办“3·15”晚会。对于商家来说,如果 “心中有愧”,“3·15”晚会就是一场噩梦,会“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生怕自己被曝光;消费者自然更上心,且不说为那些被坑过的消费者们讨回公道,就是关注消费问题,知晓问题所在,也能防止自己上当受骗。其实商家与消费者不应该是对立的,相反应该是相互依靠的关系。消费者是商家的衣食父母,商家为消费者提供生活资源,彼此不信任着实不应该。打假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打假的意义更在于对诚信经营的呼唤。有了诚信为基础,才能造就商家与消费者的双赢。因此,更当用诚信解读“3·15”打假行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对诚信经营的监督,“3·15”的宗旨在于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通过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间接督促商家必须诚信经营,给商家戴上诚信的“紧箍咒”,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对诚信经营的最有力的监督。
  所以,“3·15”不只是一个节日,诚信经营才是其内涵所在,因此,用诚信来解读“3·15”,这样更好。
当前:B4(2017年03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