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明之花在校园绽放
雅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近年来,雅安市围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创建特色校园为抓手,以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全面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全市已建成1所全国文明校园、18所省级文明校园、55所市级文明校园、157所县(区)级文明校园,8所学校被确定为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

    全面动员,着力细胞创建

    纳入考核,全面推进。将文明校园创建纳入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体系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形成自下而上、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制定学年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具体规划,下发文明校园创建标准、文明校园考核评价细则,全面督办,全力推进。

    强化动员,全面覆盖。组建领导小组,构建市、县(区)整体推进,学校为主体,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中层干部和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全体教师为直接责任人,全体学生共同参与的“4+1”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全面动员、全面覆盖、全面落实,把文明校园创建各项任务落实责任到人。目前已实现全市学校参与文明校园创建活动100%覆盖,师生100%参与,学生知晓率100%。

    创建细胞,奠定基础。各学校开展了文明宿舍、文明班级、文明小组、文明阅览室、文明用餐窗口等评选活动,为文明校园培育了文明细胞。

    精心组织,狠抓规范评选

    制定办法,建立机制。市文明委出台《雅安市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市教育局制定《雅安市中小学文明校园考评细则(试行)》,明确创建标准、周期、程序、纪律等,建立了创建工作机制,做到文明校园创建有据可依,实现了规范化创评。

    严格程序,最优评定。申报、推荐和评选工作坚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各申报学校对照中小学文明校园考评细则进行自查,认为符合条件后,向属地文明委书面申报;各县(区)文明委对照评选标准对申报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后,择优向市文明委推荐申报。市文明委对申报学校进行考评,最后确定命名表扬学校名单。

    严肃纪律,保证质量。明确创建和评选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保证评选公开、公平、公正。

    创新载体,丰富创建内涵

    注重结合,丰富内容。把文明校园创建与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书香校园、平安校园相结合,与加强标准化学校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与“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新时代好少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等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相结合,极大丰富了文明校园的创建内容。

    重视文化,融入内涵。着力文明校园的文化内涵,运用校训、校史、校歌、校徽、校标等校园文化符号,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建设优良校风。

    着力特色,打造亮点。把本土特色文化融入学校建设,不断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育人环境。“一校一特”乃至“一校多特”的文明校园格局已初步呈现,形成了各自的特色品牌,营造了具有鲜明特色的浓郁校园文化氛围。

    典型引领,发挥示范作用

    大力宣传,树立标杆。采取集中宣传、专题展览、公益广告、宣讲交流等形式,大力宣传各级文明校园,树立文明校园标杆。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文明校园创建专题宣传的通知》,在媒体开设专题专栏,高频次宣传各级文明校园。

    表扬嘉许,凝聚合力。对文明校园实行分层次表扬,市文明委表扬“市级文明校园”,各县(区)文明委表扬县(区)级文明校园,并颁发证书和奖牌。

    动态管理,确保先进。实施动态管理,随时掌握文明校园动态情况。对文明校园每届期满后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由文明办、教育局报文明委重新认定保留文明校园荣誉称号。对创建工作严重滑坡、发生重大问题或社会公众反映问题强烈的学校,核实属实后对其进行约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经文明办、教育局审议并报文明委批准,撤销其称号。

    下一步,雅安市将按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文明校园创建和要求,引导全市各学校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把文明校园打造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响亮品牌,让文明之花在校园绽放。

 

当前:2版(2019年12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