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财政的“文明范儿”
——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综述
巴桑扎西

    在26万多平方千米的雪山草原相融合的高大陆上,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财政局(以下简称“玉树州财政局”)的干部职工们意气激昂,奋发有为,虽然身处高原,但他们缺氧不缺精神的意志闪闪发光。

    近年来,玉树州财政局在州委、州政府和州文明办的正确领导、具体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坚持以精神文明建设滋润人心,推动工作,全局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于2016-2018年连续三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强化领导

    把握创建工作方向

    为推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更快更好地开展,玉树州财政局及时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职专门抓,层层抓落实的文明创建工作机制。在创建活动中,玉树州财政局结合财政工作的特点,年初将创建工作列入年度财政工作要点,并细化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将创建工作与各项财政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总结、同表彰。此外,玉树州财政局注重加强与州文明办的沟通,积极争取帮助和支持,并按照要求从创建意识、环境卫生、档案资料、活动载体等多方面下功夫,确保创建工作全面发展。

    精心组织

    增添创建工作动力

    结合每年的工作实际,玉树州财政局精心制定干部职工年度学习教育工作要点,通过完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决策力和执行力,从而达到思路创新,工作创新。坚持每周二、五下午集中学习,有计划地学习有关时事政治、业务知识、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思想政治理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文件等;多次邀请有关专家为全局干部职工进行“财政系统文明礼仪知识讲座”“国际经济形势讲座”等专题学习,进一步树立干部职工的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大家创建文明单位的信心和决心。

    根据单位特点和工作需要,先后印发了《财政局党务政务公开、环境创优工作方案》《财政局廉政风险要点》等文件,党组重新修订了党建制度、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以及车辆管理、来人接待、卫生、考勤以及学习、文电办理等制度,通过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制度,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投入10余万元对机关进行绿化、亮化、美化;在办公楼区域制作固定宣传版面,建成文化知识宣传长廊;重新布置整理了荣誉室,改善了机关的办公环境和生活环境;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注重超前谋划,活化学习方式,先后开展了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环境创优年以及文明家庭、文明科室评选等活动,营造舆论氛围,着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在干部职工中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促进各项工作协调统一高效运转,全局上下呈现出风气正人心齐、蓬勃向上的文明风尚。

    对帮扶的贫困村坚持实施既扶贫又扶志的工作方针。投入238万元建成了文化广场等;积极争取到39万元帮扶资金及物资;打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礼仪、法律道德、未成年人保护常识等为主要宣传内容的文化墙,使帮扶的贫困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注重把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完善廉政建设制度相结合,认真处理工作中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在重点工程建设、惠民实事办理、惠农政策落实、国家政策补贴资金发放等方面严格做到坚持原则、公开透明、掌握度量、守关把口,确保财政资金科学管理,确保单位和个人不出问题。

    聚力财政

    保障创建工作成效

    面对严峻的财政形势,玉树州财政局坚持把开源摆在突出位置,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汲取发展的不竭动力。

    三年来,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97亿元,全州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52.83亿元,达到历史新高,为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督导、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重点税种和非税收入的依法征管,确保应减尽减和应收尽收,实现财政收入的合理增长;紧跟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紧盯重点事项,提前谋划项目储备,做好前期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累计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338.68亿元。玉树州本级社保民生支出465208元,占比全州支出比例78.4%,有效地保障了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改革的资金需求。与此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全州一般性支出压减10%左右,调减取消一些低效无效支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和预算收支平衡。自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以来,实现了财政资金国库单一账户集中管理,规范了财政收支行为,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此外,根据青海省资产管理办法和全州实际,玉树州财政局制订了《玉树藏族自治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玉树藏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了全州资产管理职责、资产审批流程、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清查、资产信息管理与报告、资产管理责任和监督等事项,通过资产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使全州资产管理在制度上更加具有刚性,在程序上更加合理严谨。

    严格执行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根据省上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评估机制,积极落实通报和监督制度,强化部门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

    配合玉树州财政部门统筹监督工作,与同级审计、纪委监委、巡视等部门沟通协调,合理确定检查任务和范围,避免重复。以监督效能为前提,推进监督方式创新,探索与推进信息化、互联网监督按照财政监督法规,在检査取证、形成报告、检查审理、处理处罚等方面严格履行执法检查程序。严肃行政执法行为,检查工作严格依据行政执法要求,严禁将执法监督检查全权外包其它服务机构。强化执法责任,切实加大对做假账、假报表、骗取虚报冒领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挤占挪用截留资金、偷漏税款等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并对涉及问题的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规予以问责。对需要移交的事项,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按照政府诚信体系建设要求,规范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面落实查前公示和查后结果的公告。查前公示、查后结果的公告及时在政府或财政部门公众网站等媒体公开,处理处罚结果录入“青海信用平台”;建立检查事项举报平台,对重大问题予以通报,加大责任追究和曝光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法规和党纪,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要求和监督检查工作纪律,做好查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领导责任,增强组织观念。同时,强化对检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保密责任;加强对派出检查工作组自身的监督管理,设置检查组内监督员和财政部门的总负责人,完善监督检查工作制度,严格规范管理。

    ……

    路漫漫其修远兮,玉树州财政局始终把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作为加强全局干部队伍建设和财政建设的有效载体,对照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和省、州文明委的要求,玉树州财政局认真审视差距,凝聚合力。目标清晰,路在脚下,如今,完善措施、强化落实、开拓进取已成全局上下创建文明单位的共识,在创建文明单位的征程上,玉树州财政局快马加鞭、砥砺前行。

当前:B4(2020年09月24日) 上一版 下一版